一.防爆認證是用于確定設備符合防爆標準的要求、型式試驗和適應的例行試驗并發放相關合格證書的工作。證書可針對Ex設備或Ex元件。
防爆等級的區分:
1、ⅠC:EX iaⅡb T4 Ga(非常高);
2、ⅡB:EX ibⅡb T4 Ga(較高);
3、ⅡA:EX ic ⅡbT4 Ga (高)。
POS機防爆認證辦理需要提供的資料:
1、企業標準
2、產品銘牌標簽
3、產品圖紙
4、電路框圖
5、電池規格書
6、PCBLAYOUT印制版圖
7、電路原理圖
二.實施細則
1.認證實施日期
自2019年10月1日起,防爆電氣、家用燃氣器具和標定容積500L以上家用電冰箱(具體產品范圍和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詳見附件)納入CCC認證管理范圍,各指定認證機構(認證機構和實驗室指定工作將另行公告)開始受理認證委托;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(廳、委)(以下簡稱省級市場監管部門)停止受理相關生產許可證申請,已受理的依法終止行政許可程序。
自2020年10月1日起,以上產品未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和未標注強制性認證標志,不得出廠、銷售、進口或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。
三.適用范圍編輯
新實施細則共劃分10個產品單元:
1、防爆電機:中心高≤160mm,或額定功率≤15kW,防爆電機:160mm<中心高≤280mm或15kW<額定功率≤100kW,防爆電機:280mm<中心高≤500mm或100kW<額定功率≤500kW,防爆電機:中心高>500mm 或額定功率>500kW。
2、防爆電泵類
3、防爆配電裝置類、防爆開關、控制及保護產品
4、防爆起動器類
5、防爆變壓器類
6、防爆電動執行機構、電磁閥類
7、防爆插接裝置
8、防爆監控產品
9、防爆通訊、信號裝置
